乡村基层社会自治、法治、德治的内在逻辑探析
2020-06-25分类号:D422.6
【部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法治、德治三者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内在逻辑是:以自治为主体、以法治为主导、以德治为基础。厘清了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就明确了未来我国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重点,那就是以自治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村规民约这一软法治理,法治、德治协同发力,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自治 法治 德治 乡村治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特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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