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2020-06-24分类号:D422.6;F321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摘要】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只有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逐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产业振兴才有深厚的底蕴,乡村治理的物质基础才能夯实,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能得以实现。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2016年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注: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关键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乡村治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村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