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城乡融合发展的本质内涵
2020-06-24分类号:F323;F299.2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摘要】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该《决定》同时使用了“统筹城乡”、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等概念。大家知道,最早在2003年,中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2012年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2017年又提出“城乡融合发展”,这三个概念是从不同视角对城乡关系的不同表述。当中央提出“城乡融合发展”之后,一些地方甚至有学者把它片面理解为是对“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替代,显然这是一种误解。
【关键词】城乡融合发展 本质内涵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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