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渔业捕捞限额制度试点实施评析与完善建议
2020-06-09分类号:F326.4
【部门】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渔业法律法规研究与咨询中心
【摘要】2017-2018年我国沿海5省开展了捕捞限额制度实施试点。本文在实地调查基础上对试点渔业的捕捞限额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比较分析。试点渔业在利用专项捕捞许可制度限制捕捞准入、加强渔捞日志管理、试行观察员制度、吸纳基层渔民组织参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不同试点之间在实施捕捞限额管理的渔业资源种类选择标准、渔场和渔船及作业方式的特定性、配套制度等方面具有共性;在捕捞对象种类的单一性、渔场进入的排他性、捕捞限额分配方式、渔获量监测措施方面存在差异。目前我国实施捕捞限额制度仍存在多鱼种渔业问题、捕捞生产监测制度尚未建立、针对性资源调查监测不足、捕捞限制性措施未能有效执行、管理能力和体制不适应需求、违反管理的法律责任缺失等问题。建议:修改《渔业法》完善捕捞限额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渔业资源调查、监测,建立综合性渔业数据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基于捕捞许可制度的捕捞作业限制,建立多方参与和跨区域联合的监督机制,根据渔业特点分类设置捕捞限额及其管理机制。
【关键词】捕捞限额制度 海洋渔业 试点评析 完善建议
【基金】农业农村部政府采购项目(YYJZHC201921301350032)
【所属期刊栏目】水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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