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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税制改革

2020-06-08分类号:F812.42;F123.9

【作者】杨志勇  
【部门】改革
【摘要】深化税制改革,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三大任务之一。面向未来,中国应该推行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税制改革。深化税制改革必须走出六大认识误区:将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等同于建立以直接税收入为主的税制结构;认为税制改革可以替代国家治理体系改革;迈向急于求成、徒有其表的所谓现代税制;过高估计税收作用;将发达经济体的税制当成改革目标;以为存在一劳永逸的理想税制改革方案。深化税制改革必须应对四大挑战:国家治理风险的挑战;技术进步、新业态不断涌现的挑战;全球化的挑战;税收理论缺乏的挑战。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树立起税制改革的现代理念。当下,减税降费背景下的税制改革的逻辑是以大税种减税为重点,全面减税,尽可能不出台增税的改革措施。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有明确的战略指引,改革时机的选择至关重要。对深化税制改革可能带来的风险,应有充分的防范措施,以消除改革的阻力,推动税制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关键词】税制改革  税收理论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公共经济学理论体系创新研究”(14ZDB121)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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