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的取向和举措——基于不同利益主体的视角
2020-06-08分类号:F301.11
【部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
【摘要】在国内土地收益分配涉及的四类利益主体中,地方政府占据收益分配的较大份额,农民(集体)和市民获得一次性补偿,房地产开发企业实现财富迅速膨胀,金融机构分享土地金融中高额收益,逐渐呈现出阻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的弊端。推动土地收益分配实质性变革,一是推行土地年租制度,统一管理国有土地;二是破解土地财政依赖,形成财政可持续发展;三是推进"土地换社保",加速农民工市民化。
【关键词】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收益分配 土地财政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宏观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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