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 +自组织”:农业基础设施供给机制的创新
2020-06-05分类号:F283;F323
【部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
【摘要】农业基础设施PPP与农户自组织在理论上具有相融性,PPP可以为自组织形成创造条件,自组织也有利于为实现PPP创造条件。"大国小农"背景下,"PPP +自组织"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将分散农户利益联结起来,是促进小农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有效路径。我国政府、农户、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对农业基础设施"PPP +自组织"存在巨大的潜在需求,"PPP +自组织"有利于将各方需求整合在一起,形成"大国小农"背景下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动力。为推动农业基础设施"PPP +自组织"落地,建议积极支持农户探索多种形式的自组织方式,完善PPP立法相关内容时充分考虑农业基础设施PPP模式的特殊性,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对接各方需求。
【关键词】大国小农 PPP 自组织 农业现代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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