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消费治理与大气污染加剧悖论——来自分类型煤炭消费的解释
2020-05-28分类号:X51;F426.21
【部门】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能源互联网供需运营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湖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摘要】针对目前我国煤炭消费治理政策趋于严格而雾霾污染水平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悖论,本文基于区域能源平衡表,将煤炭消费类型细分为7类散煤消费和6类集中用煤消费,并分别检验了细分种类煤炭消费对雾霾污染的影响。估计结果显示,集中用煤和散煤消费均是我国雾霾污染产生的主因。对集中用煤消费进行分解所得到的估计结果表明,仅工业用煤和集中供热用煤消费对于雾霾污染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效应;对散煤消费进行分解所得到的估计结果显示,仅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煤炭消费对于雾霾污染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效应,而农村生活煤炭消费并非我国雾霾污染产生的主要原因。本文的政策建议在于,针对散煤消费,我国政府应改变目前将治理散煤的政策着力点集中在农村生活散煤消费中的现状,重新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政策,控制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煤炭消费。关于集中用煤消费,在控制火电厂用煤消费的同时,将未来控煤政策的着力点向工业用煤和集中供热用煤消费适当倾斜。
【关键词】散煤 大气污染 中国 煤炭消费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跨域传输视角下雾霾污染健康损失货币化评估与均衡性卫生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构建”(71974054);;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多元主体交互影响视角下湖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机制与体系创新研究”(2019JJ4003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效率及其外部性研究”(18BJL041);; 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2019TP1053)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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