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突发公共事件审计时机
2020-05-19分类号:F239.4
【部门】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院
【摘要】基于经典审计理论,提出一个突发公共事件审计时机的理论框架。突发公共事件审计时机分为宏观时机和微观时机。宏观时机是指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全过程的哪些阶段进行审计;微观时机是指何时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某个阶段进行审计。宏观时机选择有三种模式,从整体成本效益性来说,事前与事后审计模式最佳,全过程审计模式次之,事中与事后审计模式最次。微观时机选择有跟踪审计、年度定期审计、常规事后审计三种方式。基于成本效益原则,预防与应急准备阶段和监测与预警阶段最适宜采用年度定期审计,应急处置与救援阶段最适宜采用跟踪审计,事后恢复与重建阶段时效性要求很强的,采用跟踪审计,时效性要求有所降低的,采用年度定期审计。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 审计时机 审计时效性 审计成本 审计价值
【基金】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研究”(项目编号19JZD027);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审计基本理论研究”(项目编号:19JHQ066)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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