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生物安全问题的法律应对——以非洲猪瘟事件为视角
2020-05-15分类号:D922.6
【部门】复旦大学法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非洲猪瘟等生物安全事件给我国带来诸多危害,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也不利于国际贸易。造成该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合作带来的商品流通速度加快和生物迁移路径的多样性,使动物疫病的侵入防不胜防;我国生物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相关制度及其实施等方面存在不足。为有效防控生物安全事件,应参照相关国际条约,借鉴他国做法,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采取有效措施:前者如提升防范意识、完善进出境货物等涉及的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后者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推进生物安全全球共治规则的形成与完善,以利于国际贸易和交流的健康发展;在 "一带一路"参与国间加强合作,建立生物安全防控长效机制。
【关键词】“一带一路”倡议 生物安全 非洲猪瘟 全球共治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治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8ZDA15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18AFX025)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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