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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一次性给付制度:现状、问题与改革

2020-05-11分类号:F842.61

【作者】向春华  
【部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  
【摘要】工伤保险给付有四项一次性给付,即工亡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给付占基金支出超过50%,导致工伤保险基金的财务风险,并制约了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的发展,限制了定期给付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影响给付制度的保障功能。在理论上,一次性给付极易被挪作他用,也无法对抗通货膨胀,无法应对伤残职工及其遗属的长期生活保障需求;在国际上,除短期风险和轻微伤害外,主要采用定期给付。因此,中国宜废止前两项一次性给付,并改革和完善就业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在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增强其保障功能。
【关键词】工伤保险  一次性给付  定期给付  给付制度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过劳工伤法律规制研究”(18BFX195)
【所属期刊栏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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