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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地租理论深化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改革研究

2020-04-27分类号:F426.1;F301.4

【作者】韩东娥  
【部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能源经济研究所  
【摘要】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是国家凭借所有权取得的租金,权益金制度是矿产资源所有者征收权益金的一系列规则,包括征收范围、方式、权益金率设定、收益分配等。我国制定的《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存在税费定位不准确、功能不清晰、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依据马克思地租理论可知,矿产资源权益金包括绝对矿租和级差矿租,资源补偿费不能并入资源税中征收,应与矿业权占用费一样作为绝对矿租征收,资源税和矿业权出让收益合并作为级差矿租征收,权益金应主要作为地方开展矿区生态修复治理支出。
【关键词】地租理论  矿产资源  权益金制度
【基金】山西省政府重大咨询课题“山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研究”(ZDA201904)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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