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应税所得的政策执行问题探讨
2020-04-09分类号:F812.42;F275.4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摘要】为加强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但是,该公告对"归属于中国应税财产所得"的计算只有原则性表述,政策执行过程中关于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有时较为困难。本文在收入确认部分,以"归属于中国应税财产所得"为起点,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一般原理入手,分别推导出了境外中间层自身价值和归属于中国应税财产的收入;在成本确认部分,分析了一般成本确认原则、因增资获得股权的成本确认、错层投资与退出的成本确认等多种情况,对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中相关政策执行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非居民企业 间接转让 企业所得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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