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共谋:边界的确定及其反垄断法规制
2020-04-03分类号:D912.29
【部门】西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市场主体通过算法利用市场透明度使共谋不受市场集中度的限制,突破传统共谋的形式而达成新型算法共谋,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因此有必要通过反垄断法对算法共谋实施规制。在反垄断法规制算法共谋边界的确立上,可以将算法共谋类型化为信使类共谋、轴辐类共谋、预测类共谋、自主类共谋,探寻其中真实主观意图以及是否存在垄断协议来准确认定算法共谋。在具体实施方案的选择上,反垄断执法机关应秉持谦抑执法理念,将算法实施者作为算法共谋的责任主体,通过有限公开算法、采用监管科技等具体措施,对算法共谋实施合理的反垄断法规制。
【关键词】算法 算法共谋 算法规制 谦抑 反垄断法 边界
【基金】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19YJC820024)
【所属期刊栏目】广东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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