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披露能够降低董监高减持的获利能力吗?——基于中国“减持新规”的实证检验
2020-03-25分类号:F832.51;F271;F275
【部门】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 新加坡管理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事前披露"能否降低董监高交易的信息优势?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5月修订并实施的"减持新规"首次为上述命题的检验提供了独特的研究场景。通过"事件研究法",本文对"减持新规"颁布前后的董监高减持行为进行研究,考察事前披露减持计划是否会削弱董监高减持时的信息优势。实证结果表明,"减持新规"实施后董监高减持的短期超常回报显著低于"减持新规"实施前,这说明事前披露会抑制董监高交易的择时能力。进一步研究发现,当公司信息质量较差、所处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较低、成长性较高、减持规模较大时,事前披露对董监高减持获利能力的削弱作用更强;"减持新规"实施对董监高减持超常回报的削弱主要体现在交易日与减持计划披露日间隔短的减持样本中。本文不仅在实证层面上验证了"事前披露"可以降低董监高交易的信息优势,丰富了内部人交易研究文献,也为我国"减持新规"的实施效果提供了证据和建议。
【关键词】减持新规 事前披露 内部人交易 事件研究法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632006、71372039);;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8JJD790010);; 上海财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