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历程、检视与未来展望
2020-03-25分类号:F321.32
【部门】海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在特殊历史时期产生和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组织。新中国成立70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通过对每个阶段的重要历史事件和文件进行梳理,显示出对其服务集体经济的功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政治职能和经济功能长期未能有效分离,成员个体权利的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民公社解体后缺乏持续的法律供给。今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以发展集体经济为首要目标,理顺与基层党委、基层自治组织间的关系,注重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保护,构建起完善的私法主体制度。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历史 成员权利 集体经济 私法主体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三权分置下农地信托法律制度研究”(编号:19CFX06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路径及其法治保障研究”(编号:18ZDA15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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