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学校学费定价合理性分析
2020-03-15分类号:G647.5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摘要】高等教育在学界普遍被认为具有准公共品性质,而准公共品价格应当遵循一定的市场化调节机制。据统计,我国大部分高等学校学费在十余年内未发生明显变化,在注重公平性的同时完全忽视了效率。分析国内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助学贷款数据发现,学费存在一定上涨的空间。高等学校财务状况显示,当前学费价格仅占生均教育支出不到20%,对比国外高等学校有结构性差异。采用成本比例法、通货膨胀法、收入比例法估算发现,调整后学费定价虽高于现阶段收取的学费,但通过现有的学生资助手段仍具有负担这一价格水平的可能性。
【关键词】学费定价 高等教育 准公共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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