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监管行为规范的主体性合作治理形式选择
2020-03-15分类号:D922.3
【部门】西南大学法学院 西南大学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摘要】研究目的:根据相关主体性意愿的指引,阐明合作治理范式在土地复垦监管行为领域展开具体运用的现实性,及其可能的规范设定方向,进而尝试在相应行为规范维度来检视行政行为法理论的发展任务命题。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研究结果:土地复垦监管行为的形式选择往往与相应的合作治理主体性意愿有关,该意愿主要表征为利益导向、工具载体以及协同组织选择意愿。应厘清该类选择意愿指引于土地复垦监管行为规范所分别呈现的形式选择:逐利心态与信任习惯选择、科学事实工具与行政规制工具选择、内部协同组织与外部协同组织选择。研究结论:土地复垦监管行为在行为观念和当事人方面与合作治理的主体性意愿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耦合的,有必要构建一种合作行政模式下的治理型土地复垦监管行为规范。
【关键词】土地法学 土地复垦监管行为规范 选择意愿 行为选择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土地复垦监管的行政法研究”(15CFX056)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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