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算法价格歧视行为的法律规制
2020-03-15分类号:D922.294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要】在数字经济时代,随着互联网经营者开始使用算法技术进行定价活动,凭借对海量消费数据的掌握,进行"用户画像"后以实现"千人千面千价格"的精准营销。其中,算法价格歧视行为存在损害消费者、排挤竞争对手以及破坏竞争秩序的风险,亟需予以法律规制。然而,当前我国现有相关法律在适用范围、违法性判定要件、责任规范等方面存在不足。鉴于此,应适当拓宽《反垄断法》的主体范围,使算法价格歧视行为难逃法网;确立"形式+实质"违法审查标准,让违法性算法价格歧视行为原形毕露;构建算法价格歧视行为的"双轨"责任规范,使相关责任主体难辞其咎。
【关键词】算法价格歧视行为 法律规制 “形式+实质”标准 双轨责任制
【基金】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经济的法治保障”(编号:18XFX011);;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度科研创新项目“消费者权益保护视角下大数据杀熟的法律规制研究”(编号:2019XZXS051)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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