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负盈亏”的提法应改为“所有者负盈亏”
1993-10-28分类号:
【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摘要】作者认为:企业是一个载体,载体无法负盈亏,“企业自负盈亏”的实质是所有者负盈亏,但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有限责任负亏。作为载体,企业无所谓积极性,积极性实质上是指员工或所有者的积极性,提高效益的积极性是员工应具有的,而扩张资产的积极性应是所有者的。对一般企业,国有资产可退出,其出售的钱由国家用于重点行业投入;对重点行业,国家应采取出售部分产权、改革价格消除政策性亏损、调动员工提高效益的积极性和坚持对亏损企业只负以国有资产为限的有限责任等措施来甩掉国家无限负亏的包袱。
【关键词】行业投入 补亏 统收统支 隐亏 所有者权益 政策性亏损 税后利润 潜亏 经营性亏损 市场经济体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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