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融合发展共同体:民办高校服务区域的趋势
2020-03-10分类号:G648.7
【部门】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摘要】《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规定,民办高校应明确办学定位,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和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新《民促法》)以及各地的配套政策为民办高校分类发展、融入区域排除了体制障碍。新《民促法》《若干意见》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等新法新政既明确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又给地方政府留下了较大的政策创新空间。
【关键词】民办高校 民办教育 公办高校 学科专业结构 人才培养过程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办学定位
【基金】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乡村振兴视域下高校县域办学的现象研究”(18YJA880017)的部分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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