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新个人所得税法下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度申报浅析

2020-03-09分类号:F812.42

【作者】张晓  郑悦  
【部门】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经过第七次修正,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此次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
【关键词】年度奖金  居民个人  非居民  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法  应纳税额  纳税人识别号  抵免限额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