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背景下证券市场先行赔付的逻辑解读
2020-03-05分类号:F832.51;D922.287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摘要】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信息市场,但是基于巨大的融资利益,市场上不可避免地充斥着大量的虚假信息。在我国以散户为主要投资主体的证券市场中,中小投资者在信息收集、处理和分析等方面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由于缺乏对信息的甄别能力,中小投资者因信赖虚假信息做出投资决策,导致遭受投资损失。在诉讼索赔面临较大障碍的现实情境下,证券市场先行赔付制度作为我国投
【关键词】先行赔付 发行人 《证券法》 欺诈发行 投资者保护 注册制
【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课题《证券市场先行赔付制度构建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8SFB3026
【所属期刊栏目】银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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