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受托人的分别管理义务之嬗变
2020-03-05分类号:D922.282;D912.28
【部门】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摘要】分别管理义务是实现信托财产独立性最直观的体现,否则受托人在权力的使用上就会更加随意,导致管理职权的滥用,因此各国非常重视受托人分别管理义务的规范。但这种情形在现代信托法律中逐步产生了变化,分别管理义务中混同管理从绝对禁止向例外禁止的演进:与不同委托人信托财产混同的松动、与固有财产混同的松动、信托财产管理方式上由"物理"向"财务、组
【关键词】信托财产登记 强制性规定 信托业务 受托人 信托投资公司 固有财产 日本信托法 分别管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银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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