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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甲烷逃逸排放研究

2020-02-25分类号:X322;TD712

【作者】马翠梅  戴尔阜  刘乙辰  王亚慧  王芳  
【部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生态系统网络观测与模拟重点实验室拉萨高原生态系统研究站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陆地表层格局与模拟重点实验室  
【摘要】甲烷(CH4)是仅次于二氧化碳(CO2)的一类重要温室气体,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CH4逃逸排放是中国最大的CH4排放源。为编制高质量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以及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措施,有必要对中国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不同排放源的CH4逃逸开展系统研究。根据《IPCC 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方法,对中国煤炭逃逸关键排放源井工煤矿开采和矿后活动采用本国特征排放因子法,其他排放源采用缺省排放因子法,计算了2010—2016年中国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CH4逃逸排放量,分析了上述期间的排放趋势及排放构成,并开展了同其他国家隐含排放因子的对比分析。结果显示:①不考虑回收利用量时,2010—2016年中国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CH4逃逸排放量先升后降,2010年排放量为2525万t,2013年达到峰值2716万t,之后缓慢下降到2016年的2269万t,最大的排放环节为井工开采,研究期年平均占比为83%。②2010—2016年CH4回收利用量年均上升17%,2016年回收利用量占总排放量的27%,扣除回收利用量后净排放量峰值年份前移到2011年。③不同国家本地化隐含排放因子差距较大,中国在主要产煤大国中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与波兰相当,低于德国、俄罗斯和美国,位于IPCC缺省值下限。④从排放源范围、方法选择和排放因子等方面来看,中国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CH4逃逸排放清单在非附件I国家中属于领先水平,但同附件I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建议未来进一步提升计算范围的完整性,加强活动水平数据收集,以及深入开展中国特征排放因子研究,同时从管理和技术方面加强对煤矿瓦斯的回收利用水平。
【关键词】井工煤矿  露天煤矿  煤炭开采  矿后活动  温室气体清单  本国特征排放因子  逃逸排放  甲烷
【基金】中国准备第三次气候变化国家信息通报能力建设项目(00088737);; 中国科学院A类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XDA20020202)
【所属期刊栏目】资源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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