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S环境下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第五议定书的影响与应对
2020-02-09分类号:F812.42
【部门】广州中弘传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摘要】2019年7月19日,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五议定书(以下简称"第五议定书"),对2006年签署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进行了进一步修订。第五议定书主要针对《安排》的以下条款进行了修订或补充:(1)序言;(2)双重居民实体;(3)代理人常设机构;(4)财产收益;(5)教师和研究人员;(6)主要目的测试。此次修改除教师和研究人员之外的其他5项,均
【关键词】香港特别行政区 合伙企业 税收协定 代理人 常设机构 影响与应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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