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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环保责任税收激励法律问题研究——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为例

2020-02-04分类号:D922.22;F276.5;F812.42

【作者】薛建兰  王娟  
【部门】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绿色发展是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民营企业理性经济人的本性使得其在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时会受到环境公共物品负外部性的制约,从而造成市场失灵以及权利义务不对等,需要税收作为经济激励政策来进行矫正。资源综合利用是民营企业提高绿色发展能力的重要方面,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是民营企业环保责任税收激励的重要内容,从民营企业环保责任税收激励法律制度现状与实施效果出发,分析民营企业环保责任税收激励法律制度现状、实施效果及其滞后性,可以得出扩大优惠范围、调整优惠标准、增加对环保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是企业所得税制度对资源综合利用发挥税收激励作用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民营企业  环保责任  资源综合利用  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源型经济转型的财税法律制度研究”(13BFX113)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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