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江西司法界推行消费合作社探析
2020-01-25分类号:D929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摘要】民国时期,本着改善单位员工福利、提供价廉物美货物、改良员工经济状况的初衷,在各级政府、学校、企业甚至军队内部纷纷举办员工消费合作社。在抗战进入相持阶段,根据司法行政部要求,江西司法界大力推行员工消费合作社运动。但在困辱员工生计的司法体制下,要把平等互惠的员工消费合作机制引入司法机关,不仅没有达到改善员工福利的预期效果,反而成为少数人利用权力寻租的绝好借口。适逢战时物资匮乏,加之通货膨胀日益恶化,消费合作社被扭曲蜕变为损害员工福利的机构,加剧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离心离德的瓦解进程,从司法体制层面显示了国民政府彻底崩溃的败象。
【关键词】民国时期 江西 消费合作社 司法人员 权力寻租
【基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民国江西县级司法官群体研究”(FX19102)
【所属期刊栏目】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