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格教师”到“合格教师”——英格兰教师法定见习制度研究
2020-01-10分类号:G659.561
【部门】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摘要】教师法定见习制度是英格兰一项重要教师教育制度,该制度兼具对初获资格的新教师进行教学能力训练和从中进行合格教师甄选的双重功能。对资格教师进行教学能力训练是法定见习制度的主要功能,其特点和优点有:注重长时段(三学期)的教师教学能力养成;提倡教师基于教学实践开展教学反思;凸显责任导师与教学专家在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的作用;基于"过程评价—反馈"模式推动教师能力发展。基于教师见习期表现的综合评价,法定见习制度同时发挥了甄选作用。该制度有效地保证了英格兰教师队伍"增量"的质量,但在运行中,不足之处也日益显现,如见习基地建设与评价—优化机制缺失,责任导师遴选与评价机制尚未形成,见习教师个性发展关注不足。
【关键词】见习制度 英格兰 资格教师 合格教师
【基金】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比较研究”(项目编号:J-b/2016/23)研究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比较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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