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育惩戒”范畴论辩及司法规制——基于司法案例的研究
2020-01-10分类号:D922.16
【部门】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华东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高校教育惩戒是介于高校纪律处分与高校学生管理行为之间的特定概念。高校教育惩戒的单方性、强制性表征,内部行政行为对象的限定性,以及行政处罚"处罚法定"原则的存在,综合决定了唯有"准行政处罚"的性质定位方能令高校教育惩戒获得符合法理的规范表达。立基于典型司法案例的论证逻辑,纪律性惩戒与学术性惩戒的司法审查强度应有所不同,前者适用严格司法审查,后者适用有限司法审查,如此才能在维护大学自治与学生权益之间做出有效平衡。
【关键词】高校教育惩戒 司法案例 准行政处罚 严格审查 有限审查
【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华东师范大学青年预研究项目”(2018ECNU-YYJ01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多学科视角下校园欺凌防治的理论与行动方案研究”(17YJC880088)的部分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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