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行为何以发生?城镇化进程中“种房”行为演化的双因素机制研究
2020-01-05分类号:C912.81
【部门】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将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种房"视为一种集合行为,运用过程-事件分析法,分析了政府干预与信息传播两种社会控制因素在"种房"行为演化过程中的作用。研究发现:在政府不干预和信息碎片化条件下,乡村精英的示范效应和意见领袖效应促进了"种房"行为的发酵。在政府弱干预和信息变异式传播条件下,政府行政干预中的规范变通行为,强化了村民对"种房"收益和风险的认知偏差;信息的变异式扩散强化了"种房"收益预期,遮蔽了"种房"风险信息,从而使"种房"行为愈演愈烈。在政府强干预与信息还原条件下,"种房"的成本大于收益,"种房"行为停止。政府干预的迟滞性和信息不对称是"种房"这类集合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据此提出,农民"种房"行为的治理应着眼于强化用地规划的前瞻性、健全"种房"应急处置机制和强化"种房"治理规范的刚性。
【关键词】“种房” 集合行为 政府干预 信息传播 治理
【基金】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项目“大流动背景下的社会治理研究”(2662015PY106)
【所属期刊栏目】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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