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科大学院制度的失败与经验
2019-12-20分类号:G649.313;D931.3;DD916
【部门】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法科大学院制度是在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以美国法学院为参照对象,试图通过快速高效重实务的教育模式,培养出具有广泛学科背景的司法人才教育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检验,日本法科大学院制度呈现出招生人数断崖、大量法科大学院被迫关闭的现实情况,并进一步引发了日本国内律师职业共同体弱化、学生质量与法学教研水平下降等问题。对实践与国情的不尊重,偏离教育规律的司法改革理念是造成日本法科大学院制度失败的根本原因。为此,我国法治人才培养需要吸取日本的经验,在理论层面确立正确的法治人才培养理论,在实践层面坚持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制度、在强调顶层设计的同时重视基层实践的探索与经验总结、平衡好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在教学中的关系,进而打造符合中国实践需要的法治人才队伍。
【关键词】日本司法制度改革 教育制度 法科大学院 法治人才培养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权利视野下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6JJD820005)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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