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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惩戒活动中教师对学生的尊重

2019-12-20分类号:G451

【作者】姜丽华  
【部门】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摘要】与一般社会领域相比较,教育领域中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在尊重的目的、尊重的内容、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上具有特殊性。合理的教育惩戒体现了普遍性尊重所要求的"积极的评价",有助于学生赢得获得性尊重中"积极的评价"。实践中,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要实现"对学生的尊重"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确立"合法合理实施惩戒就是尊重学生"的观念;始终将促进学生的发展作为教育惩戒的目的;强化普遍性尊重的意识,规范教育惩戒行为;将惩戒与关爱相结合,促使学生赢得获得性尊重。
【关键词】教育惩戒  尊重  普遍性尊重  获得性尊重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面临的伦理困境及其应对策略研究”(项目编号:17YJA880034)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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