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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准则及其指南涉及的几个会计和税务处理问题

2019-12-15分类号:F426.92;F406.7

【作者】李军  何琛珂  
【部门】湖南里程会计师事务所  
【摘要】建造承包商根据合同为客户建造工程(或大型资产),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需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遵循配比原则,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及其指南(以下称指南)规范了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指南规定了各种情况下会计处理方法,并以会计分录形式加以明确,为实务工作提供了操作规范。但指南没有深度阐明本准则下收入、毛利、工程结算、成本、工程施工等核算内
【关键词】建造合同准则  施工企业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  销项税额  增值税  税务处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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