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透明度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来自2015年《预算法》实施的证据
2019-12-15分类号:D922.21;F812.2;F812.5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
【摘要】本文基于2009年-2017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将2015年《预算法》(以下称新《预算法》)实施作为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强化的准自然实验,利用双重差分法,考察对于财政透明度水平不同的地方,新《预算法》实施对其境内投融资平台城投债发行平均利率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新《预算法》的实施推动了财政透明度较低省份的投融资平台城投债发行平均利率的显著上升。这种效应主要体现在东部省份,而在中部和西部省份不显著。本文的研究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化、强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提供了实证依据。
【关键词】财政透明度 新《预算法》 预算软约束 城投债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公私合作特许经营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风险监管技术研究”(项目编号:15B22058)
【所属期刊栏目】地方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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