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调节与实证研究——兼评东北地区营商制度环境
2019-12-13分类号:F279.27
【部门】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在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调节上,目标设定易忽视地区或产业间要素禀赋差异,方式选择易混淆各类交易成本、产品价值等绩效间牵制关系。研究表明:基于禀赋及竞争力的二维产业分类评价矩阵、基于交易环节及绩效的二维制度分类调节矩阵分别可以为目标设定、方式选择提供依据。因此,可按显著优势、潜在优势、显著劣势和潜在劣势四类产业设定调节目标,可按内部和外部挤出、内部和外部定价四类作用综合选择调节方式,并且利用不同交易制度调节作用所长。以我国东北地区为案例,对其在调节目标和方式上的典型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其应遵循前述思路及步骤来针对性解决。
【关键词】制度调节 制度性交易成本 要素禀赋 产业分类 可自生竞争力
【基金】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湘江新区交易制度体系的协同路径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7C0405);;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长株潭创客空间的生态系统协同与供给优化”(项目编号:XSPYBZC011)
【所属期刊栏目】企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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