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乡贤”:乡村振兴内生主体基础的构建机制
2019-11-20分类号:F323
【部门】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主体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研究如何构建乡村振兴的内生主体基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传统乡贤因为具有权威性、内生性、公共性等特征,能够有效动员和组织农民,成为乡村有效治理的内生主体基础。基于上述传统治理智慧的启示,本文构建权威嵌入性、公共性与治理主体有效性的关联性分析框架,从历史变迁和当前实践的角度分析通过培育新乡贤构建乡村振兴内生主体基础的运作机制。研究表明:1○乡村权威的嵌入性影响其治理能力、公共性影响其治理意愿,治理能力和治理意愿影响乡村治理主体的有效性,并进一步影响乡村治理的效果。2○从历史变迁来看,乡村主导性权威决定村庄治理模式,其中传统时期是文化权威的生成与士绅治村,集体化时期是政治权威的构建和国家治村,包产到户后则是经济权威的兴起和能人、富人治村。3○培育新乡贤是乡村振兴内生主体基础的有效构建机制,包括宗族权威公共化、文化权威在地化和经济权威体制化三种具体机制。三种机制的根本目的都是通过生长公共性、提升嵌入性,进而提升其治理意愿和治理能力,最终实现村庄有效治理。4○作为乡村振兴内生主体基础的新乡贤,其促进乡村有效治理的机制是基于村庄内部组织的再运作。
【关键词】新乡贤 乡村振兴 内生主体基础 乡村治理 构建机制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政府治理中的‘试点制’研究”(项目编号:15YJC810024)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村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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