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特征的比较分析——基于法团主义视角
2019-11-15分类号:D632.9
【部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
【摘要】社会组织不仅体现人类生活的本质属性,而且对于社会服务和政策参与有重要意义。但作为第三部门,社会组织的价值释放程度可能不仅仅取决于自身因素。基于这一假设,文章从法团主义视角对中国与德国社会组织现象进行比较研究,通过事实和逻辑推导,初步勾勒出制度环境、法团主义类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和社会组织发展水平之间的因果链条。就中德两国而言,文章认为,一个国家的制度环境影响其法团主义类型,然后影响到其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形态,最终影响其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
【关键词】社会组织 非营利组织 中德政社关系比较 法团主义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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