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交易特性、组织行为能力与契约形式的匹配——来自2759个家庭农户的证据
2019-11-15分类号:F323.6
【部门】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专用性、风险性与规模性是交易费用产生的主要依据,都对经营组织的产权排他能力、处置能力和交易能力有重要影响。但契约安排的主要功能是节约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大小决定契约选择。农业家庭经营组织宜根据交易费用的大小来选择不同的契约安排:农业资产专用性、风险性与规模性都比较强时,产权行为能力比较弱,交易费用较高,需要选择定租契约;农业资产专用性、风险性与规模性都比较弱时,产权行为能力比较强,交易费用不高,采用工资契约;农业资产专用性较弱、风险性比较强时,交易费用处于中等状态,且产权主体的行为能力较强,选择分成契约可能性较高。进一步运用广东20个地级市2759个农户问卷数据实证检验上述理论假说,总结出农业交易特性、组织行为能力与契约安排之间的制度匹配逻辑。
【关键词】农业资产特性 组织行为能力 交易费用 契约选择 制度匹配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农村土地与相关要素市场培育与改革研究”(项目编号:71333004,项目负责人:罗必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项目“农地确权的现实背景、政策目标及效果评价”(项目编号:71742003,项目负责人:罗必良);; 国家特支“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项目编号:W02070352)
【所属期刊栏目】产经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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