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则案例看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豁免——以浙江兴业公司、宁波华聚公司为例
2019-11-10分类号:F752;F832.2
【部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摘要】自国际贸易发展以来,信用证作为主要结算方式发挥了越来越大作用。信用证的纯单据性为信用证欺诈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应运而生。但滥用例外原则会破坏信用证独立性原则,在一些情况下即使欺诈行为客观存在,也不应对信用证下的款项中止支付,这就是"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豁免"。以兴业公司、华聚公司、交通银行信用证欺诈纠纷案进行分析,从外贸实务角度解释何为信用证欺诈、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豁免,为银行在作为"善意第三方"时如何做好风险防范、合规审查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信用证欺诈 银行 善意第三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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