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专用性对农民合作社债务融资的影响
2019-10-28分类号:F321.42;F302.6;F832.4
【部门】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湖南省涉农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摘要】基于湖南省92家农民合作社的调查数据,从总体资产专用性水平、不同类别的资产专用性二个方面利用多元回归方程,分析资产专用性对农民合作社债务融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资产专用性有利于农民合作社债务融资;相比非示范社,示范社的资产专用性对债务融资的促进作用更强;不同类别的资产专用性中实物、人力资本与农民合作社债务融资都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农民合作社的债务融资与合作社规模和盈利能力呈现显著负相关。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 资产专用性 债务融资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BJY157)
【所属期刊栏目】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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