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竞争中立研究
2019-10-22分类号:F124
【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
【摘要】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加快了竞争中立规则的构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竞争中性原则"的表述。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倡导并实施"实质竞争中立"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对竞争中立演进趋势的分析和"形式竞争中立"的反思,提出"实质竞争中立"的观点:在国际和国内市场,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不因企业所有制不同而进行歧视和专门限制;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适用竞争法律,从关注企业的所有制属性向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转变;平衡各类所有制企业因其所有制属性获得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通过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中没有任何经济实体获得过度的竞争优势或竞争劣势。我国应实施"实质竞争中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进竞争中立规则系统化、法制化。
【关键词】竞争中立 形式竞争中立 实质竞争中立 公平竞争审查 反垄断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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