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功能定位
2019-10-15分类号:D922.3
【部门】中南大学法学院 中南大学 荷兰格罗宁根大学
【摘要】就土地征收补偿而言,现有立法及研究呈现出系统性错误和功能定位的缺失。征收补偿制度之功能定位是设置补偿内容的前提。基于中国土地征收补偿的特定情形,征收补偿制度研究必须融入到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大框架之中;公平市场价值作为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存在基础不足的问题;各国征收补偿制度功能在于实现被征收权益"同等置换"的共同目标,呈现出由"对物主义"向"对人主义"的立法转化。我国征收补偿制度应以被征地农民为主体展开相应的立法设计,赋予被征地农民独立的补偿主体地位,明确土地补偿费分配规则,满足失地农民的生存保障需求,并根据被征收权利所承载的功能属性确定具体的补偿方式。
【关键词】征收补偿 制度功能 公平市场价值 “同等置换” 权利属性
【基金】“中外土地征收制度的资料整理与比较研究”(14ZDB125);;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研究”(2018zzts08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浙江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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