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背景下准公共产品供给碎片化及整体性治理——以共享单车为例
2019-10-15分类号:F724.6;F572
【部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
【摘要】共享经济打破了传统政府一元主导的准公共产品供给格局,实现了从行政化的固定派发转向市场化和个性化的按需匹配。公共产品属性和市场失灵的出现,需要对共享单车进行治理;而碎片化治理困境需要进行整体性治理,共享单车整体性治理势在必行。从当前实践来看,共享单车治理陷入了主体碎片化、目标碎片化和政策碎片化三类困境。针对上述困境,构建共享单车整体性治理的路径,即整合主体,构建多元主体共治格局,破解治理主体碎片化困境;整合目标,构建协调统一的目标,破解治理目标碎片化困境;整合政策,加强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破解治理政策碎片化困境。
【关键词】共享经济 准公共产品 共享单车 碎片化 整体性治理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资本视角下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场域、意愿与路径研究”(18CGL033)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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