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行代销基金案再读金融产品销售者的适当性义务
2019-10-05分类号:D925.1;F832.2
【部门】国家法官学院 国家法官学院金融司法研究院
【摘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恩济支行与王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以下简称"建行代销基金案")历经三级法院审理,伴随着法槌声响终于尘埃落定。然而,对司法据以支持当事人王某的适当性义务制度及规则的讨论却远未停止。加之《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九民会意见稿")出台,其中关于卖方机构的适当性义务规则对金融机构现行商业模式也提出
【关键词】销售者 二审法院 基础法律关系 缔约过失责任 发行人 域外经验 侵权责任 司法裁量权 服务提供者 委托理财合同 司法适用 一审判决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银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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