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对特许权使用费跨境征税权分配原则的挑战及回应
2019-10-01分类号:F811.4
【部门】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税收分享原则是跨境特许权使用费征税权分配的一般原则。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各式各样的新型商业模式,导致特许权使用费和常设机构的认定困难,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行使陷入困境,影响了税收分享原则的实施。基于此,国际社会从不同角度提出诸多改革方案。本文基于特许权使用费跨境征税权分配原则的确立,分析了数字经济对特许权使用费跨境征税权分配原则产生的挑战,并在介绍数字经济背景下OECD相关改革方案的基础上,从坚持强调数字经济进口国的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原则、扩大国内税法中关于特许权使用费范围的规定、增设新型商业模式交易所得的认定规则、纳入"虚拟常设机构"规则、在国际层面积极推动数字经济环境下跨境特许权使用费税收分享原则的实施等方面提出了我国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数字经济 特许权使用费 征税权 税收分享原则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字经济下跨境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国际反避税规则重构研究”(项目编号:16BFX16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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