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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中25%的惩罚性关税究竟惩罚了谁?——基于价格分担和福利损失分担等的量化测度

2019-09-19分类号:F757.12;F752.7

【作者】马文军  翟小清  
【部门】鲁东大学商学院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摘要】由于涉征商品本身的必需品类归属,且替代产地极其有限,因此美国对中国2 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惩罚性关税,对美国的冲击要大于对中国的冲击。在加税的价格分担方面,美国消费者和中国企业将分别分担加税的64%和36%,前者是后者的1.78倍。就加税的社会福利损失而言,加税后总体社会福利损失8.45%和17.45亿美元,其中美国消费者剩余损失16.15%和21.24亿美元,中国出口企业生产者剩余反而会增长5.06%和3.80亿美元。另外,加税后中国外贸生产(就业)虽然会下降8.32%,但外贸出口总值反而会逆势增长5.07%。由此,美对中加征惩罚性关税,最终惩罚的主要是美国自己,而非中国!
【关键词】中美贸易摩擦  关税惩罚  价格分担  福利损失分担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华东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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