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共治格局下的“政—族”合作——基于广东省蕉岭县客家村民理事会的实践
2019-09-10分类号:D422.6
【部门】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摘要】广东省蕉岭县以村民理事会运作为核心的村治实践,是当代宗族与政权在客家基层乡村治理中互动的典范,通过政权治理力量对宗族治理力量的引导与培育、宗族治理的自我转型与发展,以及在双方各自治理优势基础上的分工与协作,实现了乡村共治格局下的"政—族"合作。通过党政力量的适当引导,这种"政—族"合作主要是以双方在治理场域中的异质性与同质性共存为基础,通过彼此间异质性的调适与同质性的整合来实现。
【关键词】共建共治共享 乡村治理 村民自治 宗族 国家—社会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6JJD630012)
【所属期刊栏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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