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广域行政中的税务合作与启示
2019-09-09分类号:F812.42
【部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摘要】日本广域行政中的税务合作有着完备的制度安排。地方交付税、法定外税、合并特例法等为广域行政提供了财政和法律支持。日本广域行政中税务合作的主要特征为: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合作类型集中在广域联合和部分事务组合,内容涉及协同落实地方税滞纳处分、纳税申报、税务咨询等事项。中国和日本均为单一制国家,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借鉴日本的经验,建议我国制定税收基本法和区域合作法,完善税务合作的法律依据;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自主权;创新区域合作类型,构建多元化税务合作模式;加强税务稽征协作,推动区域间税收联动治理;转变税收征管理念,优化跨区域涉税事项服务。
【关键词】日本 广域行政 区域合作 税务合作 税收治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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