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试点的多维检视与法律规制
2019-09-01分类号:D922.22;F812.42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税制变迁常设试点环节,就此须从形式上的法定原则和实质上的利益均衡要求出发,详细检视各项试点在决定主体、试点目标和试点过程等方面是否适法。税改试点需要具有合理正当的目标、且能通过比例原则的检验,才具有合理性基础。兼具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税改试点,应确定合理目标、由有权主体循法律程序启动、设计方案时听取利益关系人意见、杜绝严重不合理的情形,并设立试点期限及期限届至时的评价机制。
【关键词】税制变迁 试点先行 法定原则 利益均衡 比例原则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组织收入与调节分配二元目标下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研究”(项目编号:18CFX056)的中期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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